一、制定背景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其使用政策也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为响应“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二、制定和起草过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7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通知的起草工作,并公开征求意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四)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五)加大力度支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延续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付首付实施期限。
(七)取消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限制。
(八)恢复受理新建独栋商品房、联排低层住宅、联排多层住宅和非标准层复式住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相关问题解答
问:在广东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贺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广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贺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与本市缴存人一致。
问:在钟山县有一套住房,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在八步区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首套住房利率还是按照二套住房利率计算呢?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按申请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及在购房地所在的房产套数认定,所以在钟山县有住房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八步区购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住房利率计算。
问:我是自由职业者,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也是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吗?
答:是的,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与在职职工一致。
问:我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的贷款条件是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我从2024年6月份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我8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在9月份缴纳,这样符合贷款条件吗?
答:不符合。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是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的近6个月期间,每个月都需要按照规定的基数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这段时间内不能出现中断或不足额的情况。连续缴存时间从恢复正常缴存的时间开始计算。
问:我在贺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到外地购房且申请了商业住房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如您在异地购房及偿还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需提供户籍或工作地证明材料。(一)异地购房提取:自购房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两年内,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所付购房款。(二)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购房贷款还款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度上限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问:我现在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以申请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吗?
答:如您及配偶在贺州市辖区内购买的是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该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问:该如何理解“取消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限制”?
答:只要缴存人的贷款已经还款满一年,并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在自然年内的任意时间申请提取,不受之前12个月间隔期的限制。比如,缴存人在2024年6月作了一次还贷提取,那么在2025年的任意时间内,只要缴存人的贷款仍然处于正常还款状态,是可以再次申请还贷提取的。但是因还贷提取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因此,如缴存人在2025年作了还贷提取,下一次的还贷提取需要到2026年才可以申请。
五、解读单位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0774-5122722、提取科0774-5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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